还在顾忌处理掉废旧手机、电脑会泄露隐私采访吗?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经营者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新闻,维护客户隐私权,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快讯。(《经济日报》6月12日)
看着家里越来越多的废旧手机、电脑,确信很多人都有和我同样的苦恼:不容易径直粉碎,设法出手把这些曾经过时又占地方的东西卖掉或扔掉,却又不无担忧,毕竟上面大部分本身和家人的隐私讯息。虽说已删除一些个人信息,可又难保不被回收商、买家没准其他人经过技术手段恢复,假若被泄露出去,那可就困难了。于是,废旧手机和电脑“只进不出”,逐渐堆积成山,成为讯息数字时代家庭的新苦恼。
从法律的角度看,保护公民个人新闻,是一项普适性的社会义务。根据个人新闻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即便是公民将废旧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卖掉、送掉,或将扔掉,依附其上的个人快讯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他人不得有侵犯个人报导的行为。但是,因为立法的定位相对抽象,并没有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过程,列出专业的个人报导保护条款,一些别有用心者就大打“擦边球”,谋求不正当利益,给公民个人资讯安全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
值得必然的是,由北京市集市监管局拟制中的扔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为这一难题提供了破解方案。个人音讯保护法中的义务,仅是窒碍性的义务,要求“不能为”,但回收规范却是授权性义务,要求“必须为”,将清理用户个人报导、维护客户隐私权等责任,赋予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电子产品的经营者,抓住了强化个人报道保护的重大环节,经营者的“顺手而为”,无形中将为公民个人音讯保护加入了一道坚固的屏障。
加强电子产品回收中的个人讯息保护,仅仅是强化经营者的义务,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也要增强安全意识。一些专家也建议,在处理电子产品前,消费者应将其恢复为出厂设置,并经过正规渠道或平台来处理。视为厂商,允许在产品声明书中,告知消费者处理渠道,而职能部门也有必要加入宣传力度,教会消费者应该有效保护个人音讯。